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南分公司驻福建炼化提货服务指南
提货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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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作业现场遵守库区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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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货装载数量与行驶证核定数量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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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货车辆需要符合福建炼化公司车辆门检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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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货订单有效期以销售订单有效期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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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在订单有效期内提货。
温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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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南分公司福炼驻厂办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日(8:00—17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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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炼化仓库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8:30—20:30)周六、周日(8:30-20: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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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货特别说明:
提货人必须凭身份证,驾驶证的原件作为提货依据,不允许用复印件作为提货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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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寻求客户服务
提货人如需就我公司物流服务方面问题进行咨询,或对我公司物流服务存在问题进行投诉,可由提货单位负责人直接拨打我公司物流客户服务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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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服务电话1(福炼驻厂办): 0595—87976366,0595--87976326
客户服务电话2(福炼驻厂办): 0595—87976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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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厂办传真:0595--879763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