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入厂人员必须遵守本厂有关规定,厂区内严禁烟火、吸烟、使用手机。严禁带火种、香烟、水烟筒、易燃易爆物品等入厂。如带火柴、打火机、香烟、水烟筒等请入厂前交门卫统一保管,手机关闭。
2、入厂车辆必须车况良好,携带齐全各种有效证件,入厂前要配戴好合格的防火帽、灭火器、防静电拖地线等。
3、装货车辆到达后,凭提货单登记,每台车只能二人(司机、押运员),按顺序入厂,凭单证(提货单、出库单)出厂。
4、司机、押运员要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装入厂,禁止穿拖鞋和带钉鞋入厂。
5、车辆上下地磅时车速不大于5公里/时,过磅时车停在地磅中间,要熄火,车上、地磅上不得有人。
6、空车过磅前必须放完水、残液等。空车过磅后、重车过磅前必须保持车皮重量不变,严禁放水、卸下物件或杂物等任何减少车皮重量的作弊行为。
7、车辆在厂内行驶限速20公里/时、转弯小心,按规定路线行驶,在装车岗位人员引导下进入装车位置,不能乱停车阻塞消防、应急通道。
8、司机(押运员)必须服从车台人员的管理,严禁乱动厂内设施,严禁在厂内维修车辆、用黑色金属敲打撞击物件、乱扔垃圾。
9、为保证车辆进出厂畅通,大门口至公路边严禁停车。
10.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,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秩序与诚实正直的合作关系,严禁任何人直接或间接提出、给付、索求、收取任何形式的贿赂。
11、如有违反上述第1、2、3、4、7、8、9条规定的,每条罚款200-1000元;如有违反第5、6条规定的,每条罚款1000-5000元;并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处以当时不予过磅装车,对严重违反者今后拒绝入厂装车。